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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磅消息:我国拟规定“民办幼儿园可营利”

2016年11月03日 阅读次数:3193次

  10月31日上午,民办教育促进法正案草案三审稿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。三审稿中提出,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以自主选择设立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民办学校,但不得设立实施义务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。

  草案明确规定,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以自主选择设立非营利性或者营利性民办学校。但是,不得设立实施义务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。“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举办者不得取得办学收益,学校的办学结余全部用于办学。营利性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可以取得办学收益,学校的办学结余依照公司法有关法律、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分配。”

  此前,教育法律体系对各类民办教育机构的性质未有区分,一方面规定办学不得以营利为目的,另一方面又允许出资人获得“合理回报”。一些机构在享受政府对非营利机构的支持政策的同时,打着“非营利”的旗号获得高额利润;另一些机构却又碍于非营利组织不得分红的要求,无法让出资人分享利润,抑制社会资本进入。

  因此,早在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(2010-2020)》中便提出,要积极探索营利性和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类管理。

  高端民办幼儿园或将迎市场风口

  教育部公布的《2015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》显示,2015年,全国共有各级各类民办学校16.27万所,各教育阶段的学校数量均有增加。其中学前教育阶段的民办教育占比较大,民办幼儿园14.64?万所,占民办学校数量89.98%,在园儿童2302.44万人,占全国幼儿园阶段在校生总数的54%。而在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,民办教育在校生约占一成。这也就意味着同质化民办幼儿园的竞争更加激烈,相较而言,高品质幼儿园或将成为幼教市场上的新风向。

  有专家认为,此次三审稿通过的可能性在90%以上。草案拟定,修改后的《民办教育促进法》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。

  根据草案规定的,九年义务教育内的民办学校对于投资市场的吸引或将降低,而与之相对应的,幼儿园和高中等义务教育外的学段对于资本市场的吸引力或将增强。

  而且随着城镇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,以及二胎政策刺激之下的人口增长,这些都在刺激着幼教行业的发展。家长群体对于学前教育的需求也在日益多样化,高端民办幼儿园如果能抓住这个市场风口,将得到快速的发展。

  金色摇篮幼儿园加盟品牌受高品质幼儿园投资人追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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